2017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21名骨干教师启事(2)
2017-07-21 09:47:22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由鼓楼区教育局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同一学科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3倍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主要考察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将在鼓楼教育天地网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2.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数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本人或在相关网站发布,请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职称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及工作经历的证明(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复审结果现场告知考生本人。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鼓楼教育天地网公布。
3.面试
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和课堂教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及教育教学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综合面试与课堂教学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分别占面试成绩的40%和60%。
面试成绩将在鼓楼教育天地网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查询面试各项成绩。
4.总成绩
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即: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能按要求提供证明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教育信息网、鼓楼教育天地网和南京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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