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徐州市贾汪区公开招聘143名教师公告(2)
2017-06-29 14:20:48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贾汪人社网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及写作能力,满分10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采取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在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2.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贾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比例的,按笔试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同时递补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费100元。
资格复审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供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但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已就业的可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收取原件单位的公章)。
(4)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幼儿教师岗位不需要提供),尚未取得学位证书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供学位证书原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和已通过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认定机构出具的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或教师资格证书编号的证明。
(6)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面试
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说课满分70分,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30分钟),限时说课(1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满分30分,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素描和钢琴弹唱,其中素描限时15分钟,钢琴弹唱限时5分钟。
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教育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考生参加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时,持面试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4.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岗位时,从本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并列,以笔试主观题得分高者优先。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bj.xzjw.gov.cn/)网上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从本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并列,以笔试主观题得分高者优先。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真实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根据报考岗位,按照考试成绩双向选择,优分优选。拒绝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严格按聘用合同管理。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处理。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批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仍按本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并列,以笔试主观题得分高者优先。拟聘用人员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2017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之前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考生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聘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招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因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审核通过或有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除取消相关考生考聘资格外,追究相关责任。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徐州市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十、本公告由徐州市贾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徐州市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6-66889680
徐州市贾汪区教育局 0516-87618686
徐州市贾汪区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0516-66889659
附件:1、2017年徐州市贾汪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2、2017年徐州市贾汪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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