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泰州市高港区招聘62名事业编教师简章(2)
2017-06-13 10:26:58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中国高港
3.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材料,还须提供委托书和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②毕业证书;
③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可延迟至首次聘期内提供);
④35周岁以上人员须提供在高港区中小学(含公办幼儿园、职业中学)教学岗位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证明;
⑤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⑥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可延迟至资格复审时提供;
⑦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报考人员应正确理解和把握本《公告》规定和岗位要求,根据自身条件,自行选择报考岗位,如实填写《泰州市高港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另需提供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粘贴到《报名表》相应位置)。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3)报名时,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区教育局负责资格初审,办理报名手续。经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考生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严肃处理。
(4)缴纳笔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相关证件减免笔试费。
(5)职教类招聘岗位专业类别按《泰州市高港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区教育局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区人社局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及时在指定网站上发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申请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27日下午4:00。凡未提出添加,及区教育局未同意或区人社部门未批准,最后没有在指定网站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报考的专业。
(6)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足3∶1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部分紧缺学科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3∶1的,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由区教育局提出意见,经区人社局审核后,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研究确定。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由区教育局通知考生改报。改报名时间:2017年6月30日下午3:00-6:00。改报名地点:区教育局406室。
(三)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7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凭本人身份证到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笔试具体日程安排、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5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理论、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应知应会常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笔试成绩在高港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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