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连云港市海州区招聘90名教师简章(4)
2017-06-06 14:15:10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海州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海州区教育局负责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海州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海州区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总成绩高低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择岗,具体岗位详见《选岗表》(附件2)。选岗结束后,由各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的2017届毕业生,在报到时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原件,2017届研究生还须提供本人学位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八、其它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以便于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所有附件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yghrss.gov.cn)、海州区人民政府网(www.haizhou.gov.cn)查询、下载。
九、招聘工作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杜绝不正之风,本次招聘全过程由海州区纪委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12388(海州区纪委)
0518-85427962(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518-83086850(海州区教育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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