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盐城市射阳县教育局赴江苏师范大学招聘21名教师简章(2)
2017-06-01 10:11:50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6.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2.笔试时间、地点在报名时告知。报考者凭个人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进入),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的形式告知面试时间及地点。对电话联系不上的拟进入面试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说课形式,说课内容为报考学段学科相对应的相关教材某一课时。
3.面试成绩: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聘用
1. 体检。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核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间另行电话通知,电话联系不上人员作自动放弃处理。
2. 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3. 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射阳县教育局网站、射阳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4. 聘用。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新聘人员首聘服务期为5年,所聘人员享受射阳县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性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拟被聘用人员在2017年7月20日前必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的研究生除外)和就业报到证等原件,同时将人事档案转递至射阳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或射阳县人才服务中心,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聘用人员试用期制度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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