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泰州市直学校招聘23名教师(事业编)简章(3)
2017-05-26 09:42:19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泰州教育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分岗位类别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泰州教育网公布。
体检前,已就业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托管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考生如因怀孕延迟体检的,暂保留其岗位,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考察及后续步骤。
体检由泰州市教育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泰州市教育局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及取消资格等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泰州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取消聘用资格和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泰州市教育局按《泰州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聘期内不得申请调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泰州市监察局派驻市教育局监察室和社会监督。对报考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考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泰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999831(市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523-86999838(市监察局派驻市教育局监察室)
泰州教育网(www.tze.cn)
泰州市教育局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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