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泰州市姜堰区招聘122名事业编教师公告(3)
2017-05-25 10:51:33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姜堰区人社局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分岗位类别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因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
体检由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姜堰区教育局组织,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
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步骤(怀孕人员除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体检后的各步骤出现岗位空缺的,均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六)选岗
由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姜堰区教育局对招聘人数2人及以上岗位的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进行选岗。
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选岗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选岗通知书》。
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选岗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岗。现场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总成绩相同的,现场通过抽签确定选岗顺序。对因怀孕延迟体检的,暂保留所选岗位,待体检合格后进入下一步骤。岗位一经选定,不得变更。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姜堰区教育局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组织。
(八)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审批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人员,由姜堰区教育局在公示结束后填写《姜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聘期内不得申请调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职教旅游教师、职教建筑教师聘用人员应在首次聘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在取得教师资格前不作为专业教师使用),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姜堰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报考者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考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姜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8088506、88088503(区教育局)
0523-88869415(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523-88869216(区纪委)
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
中国·姜堰网(www.jys.gov.cn)
人社局(网站导航/本区机关部门网/姜堰区人社局/通知公告)
教育局(网站导航/本区机关部门网/姜堰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附:
1、《岗位计划表》
2、《考试报名表》
4、《专业参考目录》
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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