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招聘10名幼儿园教师公告(2)
2017-05-24 10:11:22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
3、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及资料:考生3张2寸近期彩照(反面写上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2017年三井街道公开招聘幼儿园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和各类获奖证书。上述材料均需原件与复印件,经报名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2017年应届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出示时间可推迟至今年6月底前,逾期不能提供者,取消录用资格。
4、不能到现场报名的人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将《2017年三井街道公开招聘幼儿园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2寸近期彩照电子版、其他材料拍摄照片发至指定邮箱(409612885@qq.com),参加笔试时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
5、报考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6、报名结束后由街道纪工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其是否符合公开招聘条件。
(三)笔试
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对审查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统一组织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按规定完成考试内容(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面试分为:课堂教学考核(占总成绩的40%);基本技能考核(占总成绩的40%),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笔试与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街道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暂行)》执行,体检费自理。如体检不合格,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街道组织对其进行政审。
(七)公示
根据政审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报请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拟聘人员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管理方法及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交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公积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为幼儿园教师,享受街道幼儿园聘用制教师工资福利待遇。
(二)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的合同(协议)关系,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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