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宿迁市宿豫区公办学校招聘85名教师公告
2017-05-18 09:18:06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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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快我区教育事业发展步伐,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宿豫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学校教师8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含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教师资格证)。
三、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心,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身心健康。
(二)年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等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身份证使用,学历认定等政策答复口径,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现役军人、在读有学籍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六)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考生须诚信报考,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对于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考试作弊、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的考生,继续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实名入库,“黑名单”管理,并按规定将考生信息上报省、市人社部门及其人事考试机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宿豫区人社局与宿豫区教育局共同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市考试鉴定网(http://www.sqrsks.com)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考试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5月31日9∶00-6月5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5月31日9∶00-6月7日20:00;
缴费时间:2017年5月31日9∶00-6月8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网(http://www.sqrsk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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