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4人简章(2)
2017-04-06 16:12 苏州教师考试网 来源:江苏人社网
三、 资格复审和考核方式
(一) 资格复审:考核前由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对应聘人员如下材料的原件(另提交一套复印件)进行复审,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
复审时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企业工作证明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 考核方式:试讲和面试
考核内容、时间及地点将在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开招聘”栏目公布。
试讲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
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考核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60%。
每期招考工作(自考核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原则上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 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还必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2)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五、 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2910413
联 系 人:余老师,查老师
六、 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监督电话:0512-62910409
联系人:李老师
七、 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 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6075。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A).xls |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B).xls |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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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苏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