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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上半年扬州广陵区教育部门招聘32人简章(3)

    2017-04-01 14:23 苏州教师考试网 来源:扬州人事考试网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负责。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其他报名者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在职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前应征得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报名前应征得毕业学校同意,前述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直至面试名单公布。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协调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爱好特长等综合素质。

    除幼儿园教师岗位外,报考其他教师岗位面试以说课的形式进行。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以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其中,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包括音乐(自弹自唱)和小制作两部分。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其中幼儿园教师岗位音乐<自弹自唱>和小制作两项专业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30%、说课占面试成绩的40%)。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负责,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广陵区教育局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广陵区教育局统筹负责,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glhrss.gov.cn)、广陵教育在线(www.gljy.com.cn)等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由广陵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各自受聘单位)。由招聘单位将相关材料经广陵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核发聘用资格通知书,准予聘用的人员持聘用资格通知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领取聘用资格通知书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毕业的留学人员须提供学位证书、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资格核准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坚持招聘政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广陵区纪委(监察局)0514-80821121,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514-80825091,广陵区监察局驻区教育局监察室0514-87365510。

    六、本简章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扬州市广陵区教育部门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由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陵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4-87365503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4- 87347982

    附:扬州市广陵区教育部门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xls

    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广陵区教育局

    2017年3月31日

      以上即是2017上半年扬州广陵区教育部门招聘32人简章全文,更多招考信息请关注苏州华图官网:http://suzhou.huatu.com/,或关注苏州华图微信公众号:suzhouhuatu,及时了解公务员考试资讯及备考资料。

    (编辑:苏州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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