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宿迁市沭阳县城区公办高中招聘33名教师简章(3)
2017-03-29 16:12 苏州教师考试网 来源:苏州华图
㈤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内容为演课(12分钟),报考音、体、美学科的另加特长展示(1分钟左右),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考试总成绩=笔试分值×30%+面试分值×70%。结果保留2位小数。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辅导班,请考生不要上当受骗。
㈥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需加试确定,加试采用笔试形式)并在“花乡沭阳”网站进行公告。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空缺的,则按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㈦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教育局会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未按时提供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花乡沭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聘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在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考察、聘用资格)出现空缺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录用审批结束后,因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填写《沭阳县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人社局审批,办理相关关系接转手续。聘用审批时间为20个工作日。逾期不按要求办理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进行审批。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5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学校考核合格的报县编办办理入编手续,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聘用)等各种合同或协议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整个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0527-83690015(县教育局)。
七、本简章由沭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沭阳县教育局 沭阳县人社局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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