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淮安市清江浦区招聘103名中小学教师简章(3)
2017-03-21 10:32 苏州教师考试网 来源:淮安市人社局
(五)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成绩计算环节均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下同)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7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若因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清江浦区政府网等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岗位代码为20-26的拟聘用人员,竞聘同岗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自主选择聘用单位,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抽签决定选岗。因本人原因,不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考生与其他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报到。如本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与相关待遇
中小学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因本人原因,未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我区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编辑:苏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