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江苏省建湖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公告(2)
2017-02-06 15:17 苏州教师考试网 来源:苏州华图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②面试。
(一)笔试科目:岗位专业知识。卷面总分100分,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
(二)笔试时间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同跟进),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入围。
(四)资格复审。面试前,组织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五)面试采取微型课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按笔试50%、面试50%计入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考录标准执行)。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建湖县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进入事业编制。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2017届毕业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上岗三年内必须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回避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况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
0515——86233249(建湖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0515——86225744(建湖县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
0515——86215611(建湖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15——86119503(江苏省建湖中等专业学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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