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通知(2)
2016-12-15 17:20 苏州教师考试网 来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现场审核要求
(一)现场审核时间与地点:考生于12月20日-21日期间到应试考区指定地点现场确认(见附件1《江苏省2016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现场确认点信息表》),严禁他人代为确认。报考中职科目的考生就近在各市确认点现场审核确认。
(二)现场审核确认时需提供材料:
1.面试考区与笔试考区一致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2)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右侧“成绩查询”栏目下查询到的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2.面试考区与笔试考区不一致的考生,现场审核确认时需提供以下三项(ABC)中符合条件一项的材料:
A. 选择户籍所在地级市考区的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非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四年级及以上学生,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附件2),或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B. 选择人事关系所在地级市考区的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非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一年及以上的合同及复印件,以及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相关证明为准)。
C. 选择学籍所在地级市考区的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本人学生证和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附件2),或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相关复印件及证明材料由确认点留存。
3.报考中职类面试的考生在江苏省参加笔试合格的,视同面试考区和笔试考区一致;在外省参加笔试合格的,则视为面试考区和笔试考区不一致。
四、网上缴费完成报名:通过审核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网上支付考试报名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3日17时。
考生现场确认时需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遵守考试纪律,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考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多次修改,现场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
五、收费标准
根据苏价费函〔2014〕25号文件精神,我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费为每人135元。
六、面试内容
面试考核的大纲、方法、流程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参照《江苏省中职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暂行办法》执行(详见www.jseea.cn)。
七、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编辑:苏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