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泰州医药高新区招聘33名中小学教师简章(3)
2016-07-13 09:49 苏州教师考试网 来源:泰州医药高新区人社网
(六)面试
面试采用“说课加答辩”或“说课加答辩加专业技能测试”两种形式,满分均为1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采用“说课加答辩”形式,说课占面试成绩70%,答辩占面试成绩30%;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前教育采用“说课加答辩加专业技能测试”形式,说课占面试成绩40%,答辩占面试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七)综合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合成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合成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考生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考生综合成绩在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网公布。
(八)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网公布。
社会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因被取消体检资格或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岗位缺额,从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体检人员还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规定的有关事项执行。
体检人员体检合格方可进入后续环节。因妊娠原因延迟体检人员:所报岗位须进行选岗的,可先参加公开选岗,暂保留所选岗位,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考察及后续环节;所报岗位不须进行选岗的,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考察及后续环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缺额不递补,体检后续各环节出现的岗位缺额均不递补。
体检由高新区人社局、科教局共同组织,具体事项详见体检通知书。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察
由高新区人社局、科教局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十)公开选岗
对须进行选岗的招聘岗位,由高新区科教局、人社局共同组织进行公开选岗。公开选岗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及人员名单在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网公布。
选岗人员根据所报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一次性选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每人限选一个岗位,当场选定,且一经选定,不得变更。公开选岗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参加。未按规定参加公开选岗或参加公开选岗后未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十一)公示
公开选岗结束后,在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聘用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人员,按《泰州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负责处理。
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接触或终止聘用关系。
(编辑:苏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