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宿迁市泗阳县招聘公办学校教师180名公告(3)
2016-05-13 15:55 苏州教师考试网 来源:泗阳政府
7.面试由泗阳县教育局组织。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演课。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网上泗阳、泗阳人才网、泗阳教育信息网公布。
体检工作由泗阳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泗阳县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6版)执行。
考察结束前,考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上述所有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七)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泗阳、泗阳人才网、泗阳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次数最多为两次)。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3年)。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调动,不转接档案关系,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本简章由泗阳县教育局、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0833035 80833036(县教育局)
0527-85271823(县人社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7—84353881(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监督电话:0527-85230226(县教育局监察室)
0527-85271991(县人社局纪检组)。
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泗阳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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