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招聘154名新教师启事(3)
2016-02-19 17:03 苏州教师考试网 来源:南京人社
(四)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办理聘用手续时,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与招聘单位签订试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的新教师由区教育局根据各学校教师需求情况,统一调配。
五、本公告由建邺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25-87778242(建邺区教育局人事科)
025-87778221(建邺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25-87778707(建邺区教育局监察室)
025-87778132(建邺区纪委)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
二○一六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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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苏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