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招聘428名中小幼教师 1月14日报名(2)
2016-01-12 11:51 苏州教师考试网 来源:吴中人才
(三)现场资格审核程序
1.报名者信息确认:报名者自行网上打印“资格审查登记表”2份,在“资格审查登记表”上相应位置粘贴一寸近期照片,并签字确认,在上述规定时间带至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2.报名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时,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资格审查登记表;②本人身份证;③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④学生证;⑤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⑥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⑦教师资格证书;⑧普通话证书;⑨应聘岗位所需的奖学金、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等荣誉表彰证书。
2015届苏州市区生源的全日制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师范类大专毕业生、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资格审查登记表;②本人身份证;③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⑤教师资格证书;⑥普通话证书;⑦应聘岗位所需的奖学金、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等荣誉表彰证书。
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资格审查登记表;②本人身份证;③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④学历(学位)证书;⑤教师资格证书;⑥职称证书;⑦学科带头人证书。
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吴中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吴中区的户口簿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
审核通过后,现场缴纳笔试费100元/人。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由报名者自行准备。复印件恕不退还。
2.现场确认时需报名者本人到现场报名。如本人确有困难不能到现场确认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者另须出示其身份证。
3.苏州市生源、苏州市区生源分别是指进入高校前为苏州市、苏州市区户籍的考生。户籍以户口簿为准。
4.本次招聘笔试各科开考比例详见附件1“职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的岗位将组织补招录。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的,可按本简章的规定补报其他岗位。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现役军人;②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③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④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⑤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6.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7.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笔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面试根据招聘计划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岗位代码“04”-“16”的小教岗位,“25”-“29”的幼教岗位按照2:1),不足进入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招聘考试总分保留两位小数。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一)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于2016年1月24日9:00至1月25日17:00期间,登陆“吴中教育热线”网站的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日期:2016年1月26日(星期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成绩与获得面试资格人员信息届时将在“吴中教育热线”网站公告,考生可自行上网查阅。
(编辑:苏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