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夏季泰州市姜堰区招聘3名教师(编制) 8月12日报名(2)
2015-08-04 11:20:38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泰州人社
(2)报考人员应正确理解和把握本《公告》规定和岗位要求,根据自身条件,自行选择报考岗位,如实填写《泰州市姜堰区2015年夏季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考生报考01岗位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参阅《泰州市姜堰区2015年夏季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区教育局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区人社局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及时在网站上“专业添加目录”中发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8月13日16:00。
(3)报名时,考生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姜堰区教育局负责资格初审,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考生提供虚假信息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4)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相关证件减免报名费。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足3∶1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部分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3∶1的,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由区教育局提出意见,经区人社局审核后,报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由姜堰区教育局通知考生改报。改报名时间:2015年8月17日下午3∶00~5∶30。改报名地点:姜堰区教育局100室。
(6)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8月18下午3∶00~5∶30凭本人身份证到姜堰区教育局100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8月19日,具体日程安排、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低于笔试设定总成绩的50%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政治理论、教育政策法规、语文基础知识、写作能力和教师应知应会的常识。
笔试成绩在姜堰教育网、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分跟进)。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面试采用说课答辩、说课答辩加专业技能测试两种形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其中美术教师、汽车维修助理教师岗位采取说课答辩加专业技能测试形式,说课答辩占面试成绩的6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40%。其他岗位采用说课答辩的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通知书》于2015年8月24日下午3∶00~5∶3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姜堰区教育局100室领取,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的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的总成绩,考生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姜堰教育网、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分岗位类别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
报名时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由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姜堰区教育局组织,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
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姜堰教育网、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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