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苏州昆山市花桥经济开发区竞争性选拔10名年轻干部公告(3)
2018-04-11 11:27:09 江苏公选遴选考试 来源:昆山人才网
六、决定任用
1.票决决定。确定的研究人选提交区党工委会议进行票决。
2.任前公示。对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人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任前公示。
3.任职。公示结果不影响任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任用手续。
七、人员待遇和试用期
对竞争性选拔成功的人员,享受相应职级待遇,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职级、不予续聘。
八、纪律监督
本次竞争性选拔工作在区党工委统一领导下,由区组织人事局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对竞争性选拔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录用资格。监督电话:0512-57608560,政策咨询电话:0512-55137253、0512-57608461。
中共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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