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扬州高邮市委巡察机构/纪委派驻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选调20名(3)
2017-09-21 11:19:32 江苏公选遴选考试 来源: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体检与考察
笔试和面试总分各100分。面试结束后,依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然后按岗位所需1:1比例,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在高邮市纪委官网、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总成绩相同的依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按照职位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与调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调动人员。拟调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调动程序,由选调单位办理手续。
在体检和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选调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中共高邮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高邮市委组织部、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高邮市纪律检查委员会(84612152)
中共高邮市委组织部(80956218)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4614086)
监督电话:
中共高邮市纪律检查委员会(84688619)
附件1:公开选调报名表
附件2.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中共高邮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高邮市委组织部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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