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常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政策解答(3)
2016-01-06 15:15 苏州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常州人社
十三、关于资格审查问题
(一)报名时,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络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和职位要求的其他信息,同时上传报考人员近期电子照片(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二)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1.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供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须在体检前(面试前组织体检的职位在考察前)提供。
职位要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提供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养老保险缴纳单,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的工资发放单,或者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或者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就业登记证明材料等。
3.需减免考试费用的特困考生、按政策性安置条件报考的考生应提供有关证明。
4.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5.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
6.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应为教育部门组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计算机专业毕业生视同取得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十四、关于体检(体能测评)问题
招录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部分职位对体检有特殊要求的,具体要求详见《常州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报考公安、监狱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的,体能测评和体检在面试前进行。
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1985年1月18日(含)以后出生的报考人员,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评标准;1985年1月17日(含)以前出生的报考人员,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评标准。
(编辑:苏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