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淮安市考试录用46名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3)
2016-01-05 17:01 苏州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淮安人社
(四)体能测评和体检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实际拟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体能测评、体检由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政法机关负责组织实施。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体能测评合格者参加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因体能测评和体检不合格导致招录计划出现缺额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面试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考生一并进入)。
面试前,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有:①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其中,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②其他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③需减免考试费用的特困报考人员、按政策性安置条件报考的报考人员应提供有关证明;④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⑤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办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办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其中聘期已满考核合格且未续聘的省聘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证明;⑦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办理录用手续时,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未形成竞争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六)政审
根据考生合成后总成绩,按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对象。总成绩相同,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入围政审人员名单将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政审按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规定实施。遇有不合格者,分职位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体能测评)、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录用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被录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编辑:苏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