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无锡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指导(4)
2016-01-05 15:48 苏州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无锡人社
十五、关于资格审查问题
(一)报名时,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络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和职位要求的其他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近期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二)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①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还需提供推荐表复印件)等;②我市生源的2014届、2015届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毕业生报到证);③其他社会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
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等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需减免考试费用的特困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有关证明;
夫妻分居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在锡方的户籍证明和结婚证;
在锡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需提供在锡父母的户籍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需提供结婚证、随军批件;
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
以第二学位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还需提供第二学位对应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其中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应为教育部门组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计算机专业毕业生视同取得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未领取到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在我省参加考试并通过的考试人员由各地级市司法局或司法考试办公室出具证明或成绩单,在外省参加司法考试的,由报考人员与当地司法考试办公室联系,协商出具有关证明或成绩单;
报考资格与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如户籍证明、结婚证、随军批件、资格证书等)需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办理录用手续时,需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十六、体检前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2014届、2015届未就业毕业生、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报考法院司法警察和公安、监狱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上述材料在考察(政审)前提供。
十七、关于体检(体能测评)问题
招录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部分职位对体检有特殊要求的,详见职位信息表。报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和公安、监狱机关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评和体检在面试前安排。
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1985年1月18日(含)以后出生的报考人员,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评标准;1985年1月17日(含)以前出生的报考人员,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评标准。
(编辑:苏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