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国考面试公告:国家统计局机关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2)
2018-02-08 14:15:07 国家公务员考试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分别于2018年3月8日至10日进行。
3月8日上午:报考200110001006、400110002012、400110002014、400110003033职位的考生。其中400110002014、400110003033职位的考生均需上午入场,全天封闭,根据抽签确定面试时间。
3月8日下午:报考400110002011、400110002019职位的考生。
3月9日上午:报考400110002013、400110002015、400110002018、400110003031职位的考生。
3月9日下午:报考400110002020、400110002021、400110002024、400110003030职位的考生。
3月10日上午:报考400110002025、400110002026、400110003032职位的考生。
3月10日下午:报考400110002016、400110002017、400110002027、400110002028、400110003034职位的考生。
面试分别于当日上午9:00、下午1:30开始,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00前、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2:30前,到国家统计局三里河东办公楼正门圆锥形大厅内传达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带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国家统计局三里河东办公楼(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7号)。可乘21、65、68、13路公共汽车三里河东口站下车即到,或乘10、26、80、特19路公共汽车国家工商总局站下车,向南50米到十字路口,西行300米即到。
(三)面试有关事宜
1.面试当天考生通讯设备须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面试完毕后取回。
2.考生参加面试需签订保密协议书,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3.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期间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2:1确定体检和差额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进入差额考察的人选,将根据考生实习表现、岗位需求和考察情况择优录用。
3月10日下午6点以后我们将电话通知参加体检的考生。未接到通知的考生可在参加面试的次日下午上网查询面试成绩。
(二)体检
体检定于3月11日进行,参加体检考生请于当天上午7点20分在国家统计局东办公楼圆锥形大厅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体检费用由国家统计局承担。
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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