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国考长江海事局(含江苏海事局)考录公务员有关事项说明
2016-10-18 10:33:19 国家公务员考试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2017国考长江海事局(含江苏海事局)考录公务员有关事项说明由苏州华图官网同步国家公务员局整理发布,更多国家公务员局的信息内容,请关注江苏华图官方微信(公众号:jiangsuht)和国家公务员考试交流群:137149931。
关于报考2017年度长江海事局(含江苏海事局)公务员有关注意事项的说明,苏州公务员考试(http://suzhou.huatu.com/)提供考生2017国考长江海事局(含江苏海事局)考录公务员有关事项说明,详情如下。
>>>>>>>>【2017国考笔试课程 | 报名入口 | 职位查询 | 报名指导】<<<<<<<<
一:船员适任证书可在面试前取得并在面试前提供。
二:2017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和2016年10月及以后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其学历和学位证书、有效的无限航区航海技术(轮机驾驶)专业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单可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到单位报到时提供。
交通运输部人事教育司
2016年10月17日
关注苏州华图教育微信号:suzhouhuatu,苏州华图教育微博:http://weibo.com/suzhouhuatu ,及时了解公务员考试资讯及备考资料。
以上即为《2017国考长江海事局(含江苏海事局)考录公务员有关事项说明》全文,[点击查看]更多江苏国家公务员招考公告,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了解更多考试资讯。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