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省南京市选聘62名大学生村官公告(2)
2015-03-12 16:21:18 江苏大学生村官考试 来源:江苏村官
五、政策待遇和保障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新聘任大学生村官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各项社会保险。
3、实施“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为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提供保额合计100万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
4、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岗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5、面向在村(社区)工作满3年、担任村(社区)“两委”正职满1年的大学生村官,择优选拔,纳入选调生培养管理。
6、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聘任期满、考核合格的离岗大学生村官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
7、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8、为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宽带、《大学生村官报》、《大学生村官园地》。
各区根据实际制定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优惠政策待遇。
六、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南京市选聘办:(025)83638283
江宁区:(025)52281504
浦口区:(025)58111820
六合区:(025)57675589
溧水区:(025)57206671
高淳区:(025)57338113
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
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com
本简章由南京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
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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