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盐城师范学院招聘7名专技人员(第三批) 11月10日报名(2)
2015-11-06 13:46 苏州人事考试网 http://su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江苏人社
笔试成绩将在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2)试讲按照盐城师范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试讲办法将通过网络告示方式告之应聘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合格线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3)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 +试讲成绩×70%,总成绩满60分为合格。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2、考核安排
(1)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网上公告(www.rsc.yctc.edu.cn人事动态栏)、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试讲之前,参加试讲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所有招考工作一般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教师岗位的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顺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盐城师范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8年。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人: 姜老师 周老师 殷老师
咨询电话:0515-88258051 0515-88233050 0515-88233960
六、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师范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监督电话:0515-88212210
联系人:吴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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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苏州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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