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泰州市海陵区事业单位招聘政策解答(2)
2015-08-10 09:28 苏州人事考试网 http://su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海陵人社
七、关于开考比例问题
本次《泰州市海陵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3∶1。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组织人社部门报市公开招聘综合主管部门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人员,由区组织人社部门通知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八、关于体检工作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九、哪些情形为考察不合格的问题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不合格:
(一)不具备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
(二)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三)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四)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五)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或欺骗组织、领导和公众的;
(六)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七)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八)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九)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十)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十一)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十二)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十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十四)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十五)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十六)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十七)自2012年4月20日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十八)自2010年4月20日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十九)自2012年4月20日以来,担任领导职位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
(二十)自2012年4月20日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二十一)2014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3、2014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二十二)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二十三)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报考政法机关的;
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
(二十四)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的情形。
(编辑:苏州华图)
下一篇:没有了
掌上华图客户端下载
关键词阅读:海陵区事业单位招聘 政策解答 泰州人事考试网 苏州华图
- 2015泰州市海陵区事业单位招聘22名人员 8月22日报名2015.08.10
- 2015夏季泰州市姜堰区招聘3名教师(编制) 8月12日报名2015.08.04
- 2015泰州市姜堰区事业单位招聘体检名单及通知2015.08.03
- 2015江苏省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0名高层次人才简章2015.07.29
- 2015泰州市人社局下属企业招聘16名合同制员工简章2015.07.28
- 2015泰州市姜堰区事业单位招聘笔/面试及总成绩公布2015.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