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32名专技人员简章(3)
2015-05-29 11:17 苏州人事考试网 http://su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淮安人社
体检合格人员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5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考生个人原因或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如应聘人员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与相关待遇
对拟聘用人员,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工作单位,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相关岗位聘用人员聘用后二年内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考生另行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开发区卫生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0517-83718789
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600159
政策咨询电话:0517-83181321
七、本公告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015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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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苏州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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