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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132名专技人员简章(2)

2016-02-18 14:47 苏州华图教育 http://su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淮安人社

  (三)体检与考察

  1、参加面试的人员由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在面试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报考国家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考生,其身体条件还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2、在体检和面试成绩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5年下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在职人员参加考察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取消其考察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体检和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hahrss.gov.cn)、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http://wsj.hua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没有报到的或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相关岗位聘用人员聘用后二年内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考生另行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淮安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公开招聘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和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淮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0517-80831611;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671213;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0517-84907276。

  政策咨询电话: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0517-84923364。

  本公告由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2016年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及专业参考目录.doc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6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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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苏州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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