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分校

地址:南京市太平北路120号(成贤街小学旁)电话:025-83694957、58、61、62

地址:苏州市东吴北路299号,吴中大厦1903-1906室电话:0512-69151583 0512-69151508 18915580898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万达D区商铺梁清路274号(大润发向西150米)电话:0510-81081949 13405774942 15861611242 15861664827

地址:常州市延陵西路99号嘉业国贸广场27楼D室电话:0519-86633002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路万濠华府D114室(物资大厦向西100米)电话:0513-81188110 13773632630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大学南路62号(扬大荷花池校区东门向南200米)电话:0514-87926373 13382726373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开放大道51-6电话:0515-88270925

地址:徐州市和平路帝都大厦304室电话:0516-83820959 0516-66659196

地址:镇江市中山东路288号八佰伴商务中心907电话:0511-85291098

地址:泰州海陵区济川东路220号万达写字楼608室电话:0523-86885201 13365209762

地址:淮安市清河区淮海东路1号丰惠广场17楼1717室电话:0517-83925468 18751285841

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海连中路10号国贸大厦1004室电话:0518-81590623 13338980623

地址:宿迁市发展大道金陵名府小区东门北侧,69-5、6、7号电话:0527-88880978 18951361439

面授课程网校课程图书教材|直播问答论坛砖题库名师|招考报考职位库试题真题|微信微博

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苏州人事考试网 > 事业单位 > 招考 > 招考信息 > 2016下半年南京市土信地籍成果利用中心招聘36名人员简章(2)

2016下半年南京市土信地籍成果利用中心招聘36名人员简章(2)

2016-07-05 14:44 苏州华图教育 http://su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南京市政府网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2,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适当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由招聘单位委托南京市委组织部考试中心出题,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笔试时间:2016年7月11日(周一)上午9:00-11:30进行

  笔试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71号1826会议室。

  笔试成绩查询:2016年7月14日上午9:00起可电话查询

  2、面试

  统一笔试阅卷后,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2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同时在招聘网站上公布。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定于7月15日9:00-18:00。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2016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内容、方式

  面试由南京市土信地籍成果利用中心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以岗位职责、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为基础,考察应聘人员的知识转化能力和专业技能、逻辑思维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心理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

  (3)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并凭面试通知书通过抽签领取考号。面试成绩于面试环节结束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招聘网站上公示。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相关招聘网站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劳务派遣录用相关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按录用单位相关规定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编辑:苏州华图)

掌上华图客户端下载

今日直播

1356289人正在这里听课换一批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培训
华图官方微信 苏州华图微信 微信号:suzhouhuatu
报班 反馈
首页 APP下载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

Copyright© 2015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8696号 京ICP证0903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