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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泰州市姜堰区事业单位招聘政策解答(2)

2016-06-22 15:15 苏州华图教育 http://su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姜堰区人社局

  六、身份证的问题

  考生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考试时携带的身份证号码一定要与报名登记的身份证号码一致。

  居民身份证丢失尚未补发的,由原签发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派出所或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证明上须附有经派出所盖章的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在证明上写明原身份证号码。

  七、回避问题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八、开考比例问题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3∶1。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足3∶1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部分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3∶1的,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报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改报名时间:2016年7月11日上午9:00~11:30。

  九、资格审查需提供哪些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学生证,聘用审批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在体检前提供)。同时交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笔试报名费100元;并按报名要求填写《泰州市姜堰区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可从指定网站下载、打印)。

  十、哪些情形为考察不合格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不合格:

  (一)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三)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四)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五)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或欺骗组织、领导和公众的;

  (六)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七)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八)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九)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十)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十一)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十二)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编辑:苏州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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