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分校

地址:南京市太平北路120号(成贤街小学旁)电话:025-83694957、58、61、62

地址:苏州市东吴北路299号,吴中大厦2301-2305室电话:0512-69151583 0512-69151508 18915580898

地址:张家港市金港大道288号辰龙大厦8楼电话:13962211410

地址:无锡市中山路288号云蝠大厦11楼07单元电话:0510-81081949 13405774942 15365259357

地址:江阴市暨阳大厦1006室,0510-86893155电话:0510-86893155 13405774942

地址:常州市延陵西路99号嘉业国贸广场27楼D室电话:0519-86633002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路万濠华府D114室(物资大厦向西100米)电话:0513-81188110 13773632630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大学南路62号(扬大荷花池校区东门向南200米)电话:0514-87926373 13382726373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人民路口金融城3号楼901-910室(盐城金融城浦发银行9楼)电话:0515-88270925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和平路64号帝都大厦22楼2201-2204室(沃尔玛对面)电话:0516-83820959 18605169630

地址:镇江市中山东路288号八佰伴商务中心907电话:0511-85291098

地址:泰州海陵区济川东路220号万达写字楼608室电话:0523-86885201 13365209762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淮海东路1号丰惠广场17楼1717室电话:0517-83925468 18751285841

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海连中路10号国贸大厦1004室电话:0518-81590623 13338980623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西湖路66号用世.水韵城写字楼11楼1105-1109电话:0527-88880978 18951361439

面授课程网校课程图书教材|直播讲座问答砖题库老师|招考报考职位库试题真题|微信微博

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苏州人事考试网 > 江苏公务员 > 招考 > 招考信息 > 2017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3)

2017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3)

2016-11-17 16:40 苏州华图教育 http://su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苏州华图

  3.笔试合格分数线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

  面试前,招考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有关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未形成竞争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部分职位按要求需加试专业科目,专业科目考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将在相关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上统一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原则上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35%(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考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各招考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由录用审批机关在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拟录用人员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由于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公示后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录用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公务员录用和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取消录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4号)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自2015年起,我省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考录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江苏省2016年考录公务员相关要求详见《江苏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省级机关招录职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各市考录政策咨询电话及查询网址详见附件2。

  如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考录政策咨询:(025)83236151、83236050、83392044

  考务技术咨询:(025)83236085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7∶30

  附件:1.江苏省级机关考录咨询电话

  2.各市考录咨询电话及考录信息发布网址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公务员局

  2015年12月30日

  关注苏州华图教育微信号:suzhouhuatu,苏州华图教育微博:http://weibo.com/suzhouhuatu ,及时了解公务员考试资讯及备考资料

苏州华图官方微信

(编辑:苏州华图)

掌上华图客户端下载

今日直播

1356289人正在这里听课换一批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培训
华图官方微信 苏州华图微信 微信号:suzhouhuatu
报班 反馈
首页 APP下载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

Copyright© 2015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