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徐州市公务员考录监狱系统职位体检、体测和资格复审通知(3)
2017-04-09 14:12:47 江苏公务员考试 来源:徐州市人社网
三、资格复审
时间地点:体能测评结束后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定向、委培、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定向、委培、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人事代理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考察前必须提供)。
2、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在台湾高等学校接受学历教育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大陆学生)还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3、符合有关安置条件的报考人员除简章要求提供的材料外,夫妻分居两地的:还须提供结婚证、在徐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须提供父母在徐的户籍证明和独生子女证或其他子女不在父母身边的证明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须出具安置地户籍证明或身份证;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须出具结婚证、随军批件。
4、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或经组织、人社部门认为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所有考生携带报名时同一底版一寸照片1张。
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故缺席资格复审,视同自动弃权处理。如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审核,请代审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资格复审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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