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33名中小学教师简章
2017-04-01 13:26 苏州教师考试网 来源:扬州市人社局
苏州人事考试网同步扬州市人社局发布2017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33名中小学教师简章,欢迎考生加入备考QQ群477976930或关注微信公众号:suzhouhuatu,苏州华图(http://suzhou.huatu.com/)为考生公告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最后那个小学教师简章详情如下:
根据本地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特制定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8日至1999年4月12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和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师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
(五)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应聘学校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校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教师岗位。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具有本简章有关“考察”参照标准所列不合格情形之一的人员,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kfq.yangzhou.gov.cn/)
扬州市教育网(http://jyj.yangzhou.gov.cn/)
扬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yangzhou.gov.cn)
扬州人事考试网(www.yzrsks.com)
(编辑:苏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