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教师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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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南通市海安教育系统免费(定向)师范生定向招聘59名教师简章(2)

    2017-03-07 17:10 苏州教师考试网 来源:中国海安门户网站

      4.注意事项

      (1) 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与考场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于2017年3月21日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ian.gov.cn)、海安教育信息网(www.haianedu.net)进行公告。

      (4)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2017年3月21日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安教育信息网进行公告。

      (5) 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6)通过报名资格复审后的人员,于2017年3月23日(8:30-12:00,14:00-17:30)至海安县教育局老园丁活动中心一楼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作自动放弃。

      (7)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2017年3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内容

      1.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和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70%)。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说课学科与笔试学科一致,其中报考幼儿园学前教育岗位者的面试包括弹琴(招考单位提供电子琴)、唱歌、跳舞、绘画(简笔画,画笔考生自备)等专业素质内容,占面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考试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核成绩于考试当日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ian.gov.cn)、海安教育信息网(www.haianedu.net)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考试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幼儿园教师体检还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规定的有关事项执行。体检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海安县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编辑:苏州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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