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扬州市宝应县县属事业单位选调10名人员简章
2017-08-30 10:52:56 江苏公选遴选考试 来源:中国宝应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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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县事业单位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从镇公开选调10名事业单位(不含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特制订简章如下:
一、计划和岗位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8名、宝应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本县各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条件
1.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4)须在事业编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计算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除试用期外);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试用期内的事业编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31日至9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宝应县政务服务中心705室(宝应大道77号)。
3、报名程序:报名人员持相关证件及复印件至宝应县政务服务中心705室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填写《2017年宝应县县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办理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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