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扬州市广陵区考录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2016-04-11 15:44 苏州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广陵党建
2016年扬州市广陵区考录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资格复审公告苏州华图(微信公众号:suzhouhuatu)予以公布,苏州人事考试网(http://suzhou.huatu.com/)提供考生2016年扬州市广陵区考录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资格复审公告详情(备考QQ群:546160886),资格复审时间为4月11日-13日,所需材料等事项请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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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您好:
根据《扬州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规定,您已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现就报考资格复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16年4月11日——4月13日(周一至周三,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二、审核地点
扬州市广陵区委组织部(扬州市文昌中路548号,广陵区政府大院5楼)
三、审核应提供材料
1、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两张。
2、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
3、社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检察院01、02岗位本科、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都需要提供)、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岗位由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符合及同意报考条件证明)、待业人员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待业证明(在报考以后辞职的考生须出具辞职手续相关材料,材料中需明确说明考生在原单位的身份性质)等。
4、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司法考试证书正副本等)
5、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市组织、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6、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2套复印件。
四、相关要求
1、仔细阅读通知,并根据本人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防止出现遗漏。
2、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能参加,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复审必须本人亲自参加。
3、按照广陵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短信要求及时回复,招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电话:0514—87325190。
中共扬州市广陵区委组织部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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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苏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