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国考国务院参事室考录公务员面试及体检通知(2)
2016-01-31 17:00 苏州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一)资格复审
面试考生资格复审安排在2月22日—24日,上午9:00—下午16:00。请考生在此期间任选时间来我室进行资格复审(建议考生提前告之来室复审时间,以免等候)。外地考生可于2月24日下午14:00—17:00来我室进行资格复审。
(二)面试
面试安排在2月25日(周四)全天,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考场设在国务院参事室机关内。上午9时开始进行参事业务一司一处职位考生面试,下午1时30分开始按顺序进行参事业务二司外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办公室职位考生面试。
请参加参事业务一司一处职位面试的考生务必于2月25日上午8时30分前进入侯考室候考;请参加参事业务二司外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办公室职位面试的考生务必于2月25日下午13时前进入候考室候考。郑重提醒:超过规定时间未入场的考生将不得入场,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候考室设在国务院参事室机关南楼106房间。
按规定,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且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程序。
三、体检工作安排
体检时间为2月26日(周五)上午,请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届时参加我室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费用由我室承担。
本次体检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编辑:苏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