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

面授网校直播图书| 招考资料真题名师| 职位库砖题库微商城| 微信微博QQ群|

  • 课程在线咨询
    江苏课程 在线咨询
    南京课程 在线咨询
    镇江课程 在线咨询
    常州课程 在线咨询
    扬州课程 在线咨询
    苏州课程 在线咨询
    无锡课程 在线咨询
    南通课程 在线咨询
    泰州课程 在线咨询
    徐州分校 在线咨询
    盐城分校 在线咨询
    淮安分校 在线咨询
    宿迁分校 在线咨询
    连云港校 在线咨询
    网络课程 在线咨询
    0512-69151583
  • 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苏州人事考试网 > 国家公务员 > 招考 > 招考信息 >

    2016国考国家行政学院考录公务员面试通知(2)

    2016-01-20 15:15 苏州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1月25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3. 考试报名登记表(可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6号,国家行政学院

      人事局三处,邮编:100089,请注明“公务员面试材料”。材料不予退还,请做好备份。

      7、相关要求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面试分别于2016年2月28日和2月29日上午进行

      1、2月28日

      上午:报考0801001001(办公厅综合处副主任科员)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下午:报考0801002001(培训部教研处副主任科员)职位、0801003001(人事局三处副主任科员)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2、2月29日上午

      报考0801004001(行政财务部财务处科员及以上)职位

      的考生进行面试。

      2、面试于当日上午9:00、下午1:30分别开始。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国家行政学院

      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6号(北京市海淀区政府对面)行车路线:西三环苏州桥向西第一个红绿灯左转(向南)约300米,即到学院东门。地铁、公交路线:1、在北京西站北广场乘374路公交车到万寿寺/紫竹桥北,换乘534路,到厂洼北站下车即到学院东门。2、在北京站乘地铁2号线到西直门下车,步行到公交西直门站,乘534路公交车到厂洼北站下车。3、乘坐地铁10号线,到长春桥站下车,步行约300米到国家行政学院东门。考生请从东门进学院,按指路牌行进即可。

      (面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

      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2: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国家公务员局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学院负担,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三)考察。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体检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请考生按我院面试公告的时间准备并提交相关材料。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联系。联系方式: 010-68928912/68929286(电话)

      010-68929886(传真)

      附件:1.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2.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3. 待业证明(样式)

      国家行政学院人事局

      ——  推荐阅读  ——

      考生通道>>2016国考笔试成绩 | 笔试分数线 | 调剂公告 | 面试名单 | 调剂报名

      2016年江苏省公务员笔试培训课程 | 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培训课程

      2016江苏省大学生村官招录简章汇总 | 备考图书 | 2016江苏省考红领培优

      2015国内外时政新闻汇总 | "华图在线APP"下载即送价值4470元视频课程

      公考图书——江苏省考笔试 | 国考面试 | 江苏事业单位 | 教师资格证面试

    (编辑:苏州华图)

    • 扫描下方二维码
      关注最新考试资讯

    • 华图教育官方微博
      关注我们

    • 华图在线APP

    考试工具砖题库练题

    最新招考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职位查询
    真题下载
    时政热点
    每日一练
    砖 题 库

    微信号:suzhouhuatu

    QQ群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