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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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常州考试录用419名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简章(3)

    2016-01-05 14:10 苏州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常州人社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原则上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 15%、面试成绩占35%(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考察、公示及录用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职位(不含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因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缺额时,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报考公安、监狱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的体能测评在体检前进行,其参测比例为5∶1,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检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人选。因体能测评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缺额时,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

      录用体检工作执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 号)组织考察(政审)。市级机关由招录单位负责,辖市(区)单位由该辖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负责,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审核和监督。

      录用考察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和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用人导向,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系统的有关人员,还要按规定进行政审。

      因考察(政审)不合格等出现职位缺额时,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三)公示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统一在上述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拟录用部门、职位、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四)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发给《江苏省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或《江苏省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录用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被录用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成人高校及电大中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普通班)应届毕业生须凭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领取录用通知书。

      被录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公务员录用和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取消录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4号)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自2015年起,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考试录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录政策、录用职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录用结果“五公开”。严肃考录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政策咨询:(0519)85680638、85681915、85681912

      考务咨询:(0519)88266686

      监督举报:(0519)12380、85682000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7∶00

      各招录单位的咨询电话见《常州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

      六、本简章由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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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苏州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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