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南京市公安机关考录336名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2016-01-05 14:43 苏州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南京人社
苏州华图官方微信号:suzhouhuatu 2016江苏省考备考群 341178304
推荐:2016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培训课程 | 网校课程 | 备考图书
南京市公安机关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详情如下,考生可随时查阅:
经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公务员局批准,2016年,南京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336名,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南京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考录职位
考录职位及要求详见《南京市公安机关2016年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简介表》,可通过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jhrss.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查询。
二、报考条件和报考要求
(一)报考条件
报考南京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需符合南京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规定的有关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志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
3、符合招考职位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等条件和要求;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1日至1998年1月17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报考南京市公安局市局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报考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职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1.不具备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4.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5.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或欺骗组织、领导和公众的;
6.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7.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8.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9.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1.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2.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1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编辑:苏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