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国考面试公告:外交部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试公告(2)
2018-01-25 22:33:09 国家公务员考试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
时间 |
科 目 |
参加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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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 |
上午 |
08:30-12:00 |
面 试 |
全体考生 (分批次进行) |
下午 |
13:3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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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 (周二) |
上午 |
08:3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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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13:3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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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 (周三) |
上午 |
08:3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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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13:3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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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 (周四) |
上午 |
08:3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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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13:30-18:00 |
(二)面试批次可自26日起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看。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我部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对在职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对留学回国人员)参加考试。凡报考职位对外语水平有要求的,考生面试时须出具相应的外语水平证书,并提交复印件。此外,面试时考生还须按照身份类别提交有关材料(详见我部考录网页“关于提交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所需材料的通知”)。
2、请相应批次的考生至少提前40分钟到候考室签到和抽签,并听从调度人员指挥赴相应考场考试。面试开始前10分钟仍未报到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其他:
1、我部将对京外院校考生发放一定数额的交通和住宿补贴,京外贫困生如能出具相关贫困证明,补贴数额适当增加。
2、考生完成面试后即可离京,考试结果另行通知。
五、心理素质测试
1月31日至2月2日,我部将安排全体入围面试考生分批进行心理素质测试(为便于京外考生参加测试,大体按先京内、后京外的原则安排批次,具体安排可自26日起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看)。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请考生携带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我部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对在职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对留学回国人员)参加测试。
(二)考生须严格按照批次安排提前30分钟抵达,并听从调度人员指挥。相应批次开始15分钟后仍未报到者,取消参试资格。
为维护考场秩序,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上述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试期间,请考生家长、亲友等不要进入考点。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