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2)
2017-01-18 16:29:08 国家公务员考试 来源:苏州华图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7.其他说明
(1)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
(2)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将于2017年2月23日至24日进行。
1. 报考台胞事务部组织处主任科员以下职位、联络部交流处主任科员以下职位、文化宣传部新闻处主任科员以下职位的考生于2月23日全天、2月24日全天进行面试。
2.2月23日、24日面试工作均于上午9:00开始,23日所有考生须于8:00入闱,携带有关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复审。24日所有考生须于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全国台联3层北一会议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甲188号。可乘地铁5号线在东四站下,由C出口出站后往东走约500米,或地铁6号线在东四站下,由G出口出站后往东走约600米即到。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1.体检为一次性体检,如无特殊情况不组织复查,任何个人进行的复查结论一律无效;
2.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排序,按录用计划1:1确定体检人选,费用由我会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2月23日面试成绩+2月24日面试成绩)÷2×50%
六、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010-58120031;58120082(电话)
010-58120056(传真)
附件:1.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2. 同意报考证明
3. 待业证明
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人事处
以上即为《2017年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2)》全文,[点击查看]更多江苏国家公务员招考公告,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了解更多考试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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