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授网校直播| 招考资料真题名师| 职位库砖题库微商城| 微信微博QQ群

  • 分校在线咨询
  • 2017年国家宗教事务局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7-01-17 11:0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苏州华图国家公务员考试QQ群

      苏州人事考试网同步国家公务员考试网苏州华图(http://suzhou.huatu.com/)现公告简章详情如下。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局2017年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安排

    职位名称及职位代码

    准考证号

    姓名

    面试分数线数线

    面试时间

    办公室秘书二处
    0401001001

    145111850314

    焦瑞

    110.500

    2月23日
    上午8:30
    入闱

    145137361017

    仇冬青

    145111870301

    宋瑜

    145132262424

    史星辰

    145112120811

    景然

    办公室财务一处
    0401001002

    145137751514

    董琦业

    115.200

    145114062315

    赵婕

    145112151423

    韩东东

    145132040622

    杨春晨

    145137696901

    宋兴森

    人事司
    0401004001

    145111191421

    王莹莹

    124.800

    2月23日
    下午1:00
    入闱

    145144030816

    廖曼宁

    145132051225

    陈晓娴

    145139020324

    李吉峰

    145139021107

    王秀全

    145114061706

    温晓萍

    145144030724

    周惠

    145134030111

    许禹

    145132040403

    马曙云

    145111980208

    李丽丽

    政法司法规处
    0401002001

    145137360918

    李建丽

    115.400

    2月24日
    上午8:30
    入闱

    145121011816

    滕菲

    145114050228

    柴丹

    145136071702

    李桃英

    145132052125

    朱丹

    业务一司道教处
    0401003001

    145163060329

    高原

    130.800

    145134011527

    董灏

    145132012619

    阙方海

    145170050729

    王晶晶

    145137371613

    尹诗意

     
     
      请以上人员于2017年2月13日、14日8∶00-17∶00期间与国家宗教事务局人事司电话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电话:010-64095282,64095174。
     
      如确认参加面试,请发送电子版证件照到人事司邮箱renshisara sina.com,电子邮件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国家宗教事务局面试”,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
     
      如放弃参加面试,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字后于2017年2月14日17∶00前传真至010-64095166。
     
      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本局将按规定递补人选。如已确认参加面试,又因个人原因临时弃考,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面试分别于2017年2月23日和2月24日进行。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国家宗教事务局正门,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天下午12∶30前到达国家宗教事务局正门,由工作人员统一带入候考室。截止到当天上午8∶30或当天下午13∶0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手机等通讯工具可交工作人员临时保管)。
     
      面试当天,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达不到公布的面试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比例低于3∶1(不含)的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

    (编辑:苏州华图)

    江苏省考刷题班,随到随学,每10天一次模考
    苏州事业单位备考助你'事'途无忧
    • 扫描下方二维码
      关注最新考试资讯

    • 华图教育官方微博
      关注我们

    • 华图在线APP

    无法在这个位置找到: jiangsu/suzhou/suipian2014/guojia/kshz_list.htm

    考试工具砖题库练题

    最新招考
    职位查询
    历年真题
    资料下载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微信服务
    砖 题 库

    微信号:suzhouhuatu

    QQ群 TOP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