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外交部考录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试通知
2017-01-11 10:1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外交部
苏州公务员考试同步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发布2017外交部考录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试通知,苏州华图(http://suzhou.huatu.com/)现为考生公告2017外交部专业科目考试、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试通知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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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定于2017年1月15日至20日在北京集中举行,并于1月12日至16日分批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专业科目考试、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试人选及考点安排
根据录用计划中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参加我部专业科目考试、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试的地区业务司、行政司、财务司及档案馆职位考生共771人,名单、专业考号及各职位最低分数线详见附件1。
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考点设在外交学院(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地址见附件2。心理素质测试地点设在佳汇中心B座1501-1505室(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吉庆里6号),地址见附件3。请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和路线。
二、 考试确认
地区业务司、行政司、财务司、档案馆职位考生均须于2017年1月12日8:00至13日18:00间登录外交部公务员考试确认系统(http://kaolu.mfa.gov.cn),确认参加考试。逾期未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考试确认具体操作如下:
(一)登录系统,按要求详细、准确、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撰写有关材料并提交审核(具体要求详见我部考录网页有关通知)。登录用户名为考生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中的“X”统一为大写),密码为考生报名时所填手机号。如已变更手机号码,请尽快告知干部司考录处。
(二)考生提交信息后,我部将进行资格复审,请注意及时关注资格复审状态。通过资格复审后,考生可在系统中打印《外交部录用2017年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准考证》,详见附件4。
(三)如考生放弃考试资格,须在1月13日18:00前将本人签字的书面说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传真至干部司考录处。对未按要求进行说明的弃考人员,将报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专业科目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时 间 |
科 目 |
参加考生 |
||
1月15日 (周日) |
上午 |
8:30-12:00 |
外语口试 |
英语二、四、五职位 部分非通用语职位 |
下午 |
1:30-6:00 |
英语一、三职位 部分非通用语职位 |
||
1月16日 (周一) |
上午 |
8:30-11:00 |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 (笔试) |
英语一至五职位 非通用语职位 |
下午 |
1:30-3:30 |
外语(或专业)笔试 |
全 体 |
|
4:00-5:30 |
英语水平测试(笔试) |
非通用语职位 行政司、财务司、 档案馆职位 |
(二)考场安排:详见附件5。
(编辑:苏州华图)